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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16年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 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
 
二、培养对象
 
通过全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考试并经培养单位复试选拔录取的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学专业的毕业生。
 
三、招生数量
 
 2016年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招生数量20人(最终由学校依据报考情况确定)。
 
四、学习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全日制学习必须满三年。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研究生培养任务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五、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必须由三名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评阅,课程考试合格且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六、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20000元,并享有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生就读期间的住宿费按学校有关规定标准另行收取,不包含在上述学费中。
 
七、联系方式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网址:http://www.law.ecnu.edu.cn/
 
咨询电话:姜老师:021-54344588
                    郑老师:021-54343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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