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林洋
于林洋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研究方向
婚姻家庭继承法、侵权责任法、市场规制法
教育与工作经历
1994年9月-1998年7月 太原科技大学 工学士
1998年9月-2001年8月 北京开关厂 助理工程师
2001年9月-2004年7月 云南大学 法律硕士
2004年7月-2011年10月 玉溪师范学院 讲师 副教授
2008年9月-2011年7月 西南政法大学 民商法学博士
2011年10月-至今 华东师范大学 副教授
主要课题
1、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广告欺诈行为的法律对策研究(10CFX049)。
2、主持教育部社科基金项目:广告荐证制度研究(09XJA820014)。
3、主持云南省社科基金项目:虚假广告侵权研究(49)。
4、参与陈苇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外国继承法比较与中国民法典继承编制定研究(05BFX019),成果入选2010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
主要著作
1、专著:《广告荐证的行为规范与责任解构》,中国书籍出版社2013年版,入选2012年度教育部高校人文学术成果文库,获教育部出版基金全额资助,获云南省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2、专著:《虚假广告侵权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7年版,获云南省第十二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3、教材:《婚姻家庭继承法学》(第三版),参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22年版。
4、教材:《合规学高等教育及其课程设计》,参编,法律出版社2021年版。
5、教材:《市场经济法教程》,参编,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6、译著:《澳大利亚家庭法》,参译,群众出版社2009年版。
主要论文
1、《虚假广告泛滥根源的法经济学解释》,《经济问题探索》2007年第7期。
2、《广告荐证者虚假荐证责任两岸观》‚《河北法学》2009年第6期,人大复印资料《经济法学、劳动法学》2009年第8期转载。
3、《论广告法视野下虚假荐证责任制度之重构》‚《法商研究》2009年第3期,《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2009年第6期转摘,获第四届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青年优秀成果奖、云南省第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4、《论考试法的秩序诉求》‚《法学论坛》2010年第4期。
5、《论我国离婚经济补偿制度的命运:完善抑或废除》(第二作者)‚《法学》2011年第6期,《文摘报》2011-10-20转摘。
6、《台湾地区广告荐证法律规制的经验与借鉴》,《法学论坛》2013年第1期。
7、《广告荐证的行为规范:美国的经验与启示》,《华东师大学报》2013年第1期。
8、《广告荐证连带责任的证成与反思》,《法学》2013年第1期。
9、《虚假荐证责任性质之辨》,《法学杂志》2013年第6期,《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13年第10期转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2013年第6期转载。
10、《冷静期并非简单“一冷了之”》,《解放日报》(理论版)2021-03-16。
11、《特定物侵权须担精神损害赔偿之责》,《光明日报》2021-06-03。
12、《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解放日报》(理论版)2022-12-13。
13、《优良家风写进党纪国法是治国理政的宝贵经验》,中宣部党建网2023年5月16日。
14、《党纪国法对党员领导干部家风的要求》,《中国纪检监察》2024年第6期。
主要智库成果
1、2013年6月,受国务院法制办与国家工商总局邀请,参加《广告法》修改座谈会,关于广告荐证法律规制的相关建议被国务院法制办采纳。
2、2020年10月,受市人大法工委邀请,参加《上海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修改座谈会,关于反不正当竞争社会共治的相关建议被市人大常委会采纳。
3、2021年7月,受市人大监司委邀请,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公证法》执法检查座谈会,关于完善我国公证法律制度的相关建议被全国人大监司委采纳。
4、2022年12月,关于确立市场支配地位认定规则的相关建议被全国人大财经委采纳。
联系方式:lyyu@law.ec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