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李辉

虞李辉,浙江绍兴人,华东师范大学晨晖学者,法学博士。
邮箱:samuelwestlaw@163.com

教育与工作经历:
2014.9-2018.6,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法学学士
2018.9-2020.6,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法律硕士
2019.8-2020.6,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国际商法学硕士
2020.9-2023.6,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经济法学博士
2023.7至今,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晨晖学者

研究领域:
经济法、金融法、信用法

学术成果:
1.《中新股东诉讼制度比较研究》,《法律适用》2020年第2期。
2.《劳动者辞职预告期的法律性质辨析》,《政治与法律》2020第6期。(第二作者)
3.《网红经纪人与KOL经纪合同的定性》,《民主与法制时报》2020年12月31日005版。
4.《电子汇票期前提示的积极效力延伸问题探究——兼评<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第59条》,《法律适用》2021年第1期。
5.《公布“老赖”信息须遵守最小够用原则》,《中国市场监管报》2021年2月27日003版。(第二作者)
6.《后疫情时代政府纾困资金的运作困境及制度指引》,《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1年第4期。
7.《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制度的理论探析》,《征信》2021年第8期。
8.《论娱乐欺诈下对娱乐消费者保护机制的构想》,《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1年第6期。(第二作者)
9.《市场化背景下债券违约问题解构及其处置机制研究》,《新金融》2021年第12期。
10.《论比例原则融入失信惩戒机制》,《判解研究》2021年第3期。
11.《论被遗忘权融入社会信用体系》,《法治研究》2022年第2期。
12.《娱乐法视阈下解构青少年新型娱乐产业的知识产权纠纷》,《青少年法治教育》2022年第6期。
13.《论公共信用治理下信息的共享开放》,《征信》2022年第10期。

主持、参与课题:
1.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2018年课题,“公司法修改与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研究
——基于世行评估与中国特色的视角”,参与人。
2.全国股转系统2019年课题,“新三板终止挂牌中投资者保护机制研究”,参与人。
3.教育部2019年课题,“我国社会信用重大立法问题研究”,参与人。
4.上海市证券交易所2019年课题,“上海市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制度评估”,参与人。
5.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司2020年课题,“社会信用立法研究”,参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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