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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学院2021年度优秀毕业生评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法学院2021年度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经学生自主申请、申请人资格审查、学生民主投票、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拟获选优秀毕业生名单公示如附件。
公示期2021年4月19日9:00-4月21日9:00,如有异议请向监督提出。

附件1: 2021年法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结果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