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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与法官职业伦理建设的同源性

2020年6月18日晚18点30分,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云讲座第六场通过腾讯会议顺利举行,讲座的主题是“律师与法官职业伦理建设的同源性”。本次讲座由中国政法大学王进喜教授担任主讲人,我院佀化强教授担任主持人。校内外众多师生以及法院、检察院等实务部门人士参加了讲座。

讲座伊始,佀化强老师首先对王进喜教授的专业领域和治学成就做了简要介绍,并对王进喜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随后,王进喜教授从法律职业伦理与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法律职业伦理是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重要前提、法律职业伦理的法律性以及法律职业伦理是同一司法剧场的角色区分要求四个部分展开了他精彩的演讲。

在第一部分,王进喜教授认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一项综合性改革,又是一项纵深性改革的总体评价。王进喜教授强调审判中心主义制度具有认识论和价值论的双重功能。在随后分析的法律职业伦理与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关系上,王进喜教授认为法律职业伦理是法律制度有效运行的重要保障,是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必要组成部分,应当成为对法律职业人员进行管理的常态工具。而就当前的法律职业伦理建设总体缺乏顶层设计的问题,王进喜教授进行了举例分析。

在第二部分,王进喜教授指出,我国法律职业的构成发生了根本性、结构性变化,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进行了必要的准备。律师行业成为中国法治建设的重要基础,从律师队伍中选拔法官已有法律规定,在未来一定能实现。而法律职业伦理的建设是形成高素质法官队伍的重要前提。

在第三部分,王进喜教授围绕该部分核心要点,指出法律职业伦理在现实中存在着名称用法不一以及渊源上的杂乱,效力的不统一现象。就法律职业伦理的法律性而言,王进喜教授认为法律职业伦理的主要内容是程序法,这种程序性主要是为了展现法律职业人员从事相关职业活动的适正性。

在第四部分,王进喜教授从角色区分的视角分析法律职业伦理建设的重要性。如果公诉人、辩护律师、法官、陪审员、书记员等等都能扮演系统分配的角色,系统就能发挥最佳的功能。王进喜教授从现实中法律职业群体的角色定位问题以及从比较法角度展开分析,引申出同一司法剧场的角色区分,这种共同的根源,产生了不同的职业伦理。最后,王进喜教授总结出法律职业伦理是法律职业治理的重要工具。

在之后的互动环节中,佀化强老师就法律职业伦理问题进行了针对性的交流。随后主要由在场的听众就本次讲座主题以及绩效考核等其他问题与王进喜教授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佀化强老师也发表了自己的相关见解。

最后,佀化强老师对王进喜教授带来的精彩讲座表示了感谢,并欢迎王进喜教授再来做客。在听众的感谢声中,本次讲座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