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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军: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与依法行政

 
      2017年10月13日晚,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华东师范大学原法政学院兼职教授陈建军,应我院田成刚老师邀请,在我校第一教学楼125室为我院2016级研究生及部分其他学院的研究生,作了关于“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与依法行政”的专题讲座。


 
      陈建军专委从行政诉讼现状、顶层制度设计、上铁法院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范围和上铁法院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的基本情况四个方面,为同学们介绍了行政诉讼的现状与格局。之后又从法院、政府、当事人三个角色、三个角度介绍了行政诉讼生态优化的相关内容。 


 
      此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的改革,利用原来铁路法院的框架,把一部分行政案件、一部分与交通有关的刑事案件、与行政诉讼有关的民事案件,指定到原来的铁路中院或者是基层法院进行跨区域管辖。这一措施一定程度上迎合了实际审判工作中的需求,例如减少行政机关的干预、提高行政相对人对判决结果的信服度。
 
      如陈建军专委所说,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作为中央指定的试点单位,为全国各地的司法系统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随着行政诉讼生态的优化,行政诉讼定能越来越符合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解决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矛盾与冲突,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最后,于凌同学对此次讲座进行了总结,并代表同学们向陈建军专委表示由衷的感谢,讲座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