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学术研究 > 学术动态 >

刑事立法与刑法解释的撕裂及其融合 | 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为例

 
       2018年4月14日下午2:30,师大法学青年论坛系列讲座的第8讲在法商北楼409召开,本次讲座邀请到了武汉大学法学院陈金林副教授。陈金林副教授是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哲学博士后,在刑罚哲学、刑事立法学有着丰富的研究成果。陈金林副教授为我们带来了题为《刑事立法与刑法解释的撕裂及其融合——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为例》的精彩学术报告。
 

 
       此次讲座主持人是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张伟副教授,同时邀请了上海市社科院法学所刑法室的王佩芬老师。部分律师、兄弟院校研究生以及我院同学参加了本次学术交流。

       首先,张伟老师介绍了陈金林副教授的学术履历,并对其到来表示热烈欢迎。
 

 
       讲座伊始,陈金林老师简单介绍了发票的基本功能、发票的犯罪体系等基础性知识。以此为背景,陈老师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为契机,指出作为一种现象立法的生成背景与现实根据,并指出法学理论以抽象的法益迁就这种现象立法会迁就造成了犯罪构成要件滞后于时代、刑法规范的适用隔绝于其他犯罪等一系列问题。对此,陈金林老师从刑法解释的角度提出了可能的解决方案。最后,陈金林教授从此次讲座的主题延伸开去,提出了他对现象立法和抽象法益的更多思考。
 

 
       精彩的学术报告之后,在场的各位老师展开了深入且热烈的探讨,现场同学也借此机会向陈老师请教相关问题。最后,同学们再次以热烈的掌声对陈老师的精彩演讲表示感谢。至此,讲座圆满结束,同学们满载而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