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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百场校级学术讲座第111讲 | 两岸关于税捐征收之程序与救济法制比较—-以纳税者权利保护为中心




 
      2018年9月21日上午9时30分,由华东师范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院主办、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承办的华东师范大学百场校级学术讲座第111场——“两岸关于税捐征收之程序与救济法制比较——以纳税者权利保护为中心”在闵行校区法学院楼408室隆重举行。本次讲座由台湾永然联合法律事务所所长、华东师范大学顾问教授李永然先生主讲,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田雷教授主持。李永然律师夫人、永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黄淑嫔女士,台湾永然联合法律事务所行政部组长兼两岸经贸交流权益促进会秘书长张菁雯女士,上海市法学会秘书长毛坚平先生、华东师范大学港澳台办主任章平、法学院党委书记张惠虹、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吴泽勇、法学院副院长岑峨、法学院团委书记王沁怡、晨晖学者李帅等出席。
 

 
      讲座开始前,首先进行了李永然律师的捐书仪式。法学院张惠虹书记回首过往,将李永然先生与法学院的久远情谊娓娓道来,并向他介绍了法学院撤系建院以来蓬勃发展的美好景况,对他到访法学院并捐赠图书表示欢迎与感谢。
 

 
      李永然先生在发言时表示来到华师大法学院有一种“回家”的感觉,并真诚希望自己捐赠的图书可以发挥促进两岸交流、互通的积极作用。
 

 
      随后,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吴泽勇教授为李永然先生颁发了捐赠证书。
 

 
      华东师范大学港澳台办章平主任高度评价了李永然先生的赠书之举,并表示在如今两岸关系相对困难的时期,学校将一如既往地支持法学院与台湾地区的文化交流事业,推动“两岸一家亲”。
 

 
      上海市法学会秘书长毛坚平先生随后在发言中也表示,上海法学会将进一步推动华师大法学院与台湾法律界的交流合作,深化两岸互信与文化交融。
 

 
      最后,出席嘉宾合影留念,气氛和谐而庄重。
 

 
      随后,在田雷教授的主持下,讲座正式开始。
 

 
      李永然律师从纳税者权利保护的视角出发,将大陆与台湾地区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对比分析。对于中国大陆,他认为目前就纳税者的现实权利与法定权利而言,仍存在较大差距,需通过转变税收理念、拓宽救济渠道等多种方式予以改善。对于台湾地区,他认为目前的“纳税者权利保护法”在“基本生活所需费用不得加以课税”、“落实正当法律程序”等方面存有进步之处,但在“税务专业法庭专业的维持与提升”、“内举不避亲的纳税权利保护官”等规定上仍存在问题,需在实务的反馈中不断完善。在结语中,他期待两岸的“税赋人权”改革均能在法制的逐步调整与互相借鉴下,让维护纳税义务人之权利的理想获得完全实现。
 

 
      演讲完毕,进入提问环节。法学院晨晖学者李帅老师、周畅同学分别就“基本生活费用的‘基本’如何界定”、“关于‘限制出境’的相关规定是否会对其他纳税义务人产生影响”等问题与李永然律师进行了探讨请教。
 

 
      最终,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