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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义法律研读会(三):读《论法学思维的三种模式》”简报


      10月30日晚18:30,法学院晨晖学者李帅带领研究生同学们在法商楼402教室举办了第三期尚义法律研读会,本次阅读的经典为卡尔·施密特所著的《论法学思维的三种模式》。
 
      本次读书会由李帅老师担任主持人,形式上采用了“领读人领读”与“交流讨论”相结合的形式,研究生一年级新生沈亦洁同学和研究生二年级燕笑同学担任此次读书会的领读人。


 
      在领读环节中,沈亦洁同学首先从三种法学模式的区分、施密特推崇决断主义色彩具体秩序论的原因两部分带领同学们回顾了本书的内容和主旨,对本书的评价与反思,最后从本书的启发性和局限性上分析了本书的借鉴意义。接下来,燕笑同学在领读的过程中,提出了施密特在本书中对“秩序”和“规范”的逻辑关系的证明是否充足等多个问题,引起了同学们的积极讨论。
 
      在交流讨论环节中,同学们积极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感想。在关于“规范”、“秩序”、“决断”三者的逻辑关系中,同学们并就此展开了激烈的讨论。讨论过程中,李帅老师积极鼓励同学们提出不同立场、在讨论中联系现实案例,提高了同学们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讨论结束后,李帅老师对大家的发言进行了总结,并希望同学们能够养成阅读的习惯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此次读书会的圆满举办,不仅为同学们提供了学术交流的平台、激发了同学们读书的热情,同时使同学们对经典的阅读方法有了进一步思考和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