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9日下午,学术讲座“有关公司法修订草案二审稿的几点思考”在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104会议室成功举行。本次讲座由新加坡管理大学杨邦孝法学院副院长、长聘副教授张巍主讲,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段磊副教授主持,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刘新民副教授与谈。讲座开始前,段磊副教授对张巍副教授表示了热烈欢迎和诚挚的感谢,并对本次讲座的背景做了简要介绍。
张巍副教授开篇先抛出了一个关于公司目的的基本问题,公司法为什么要保护股东?他对股东的脆弱性和对公司法的依赖性进行了生动而形象的说明。紧接着,他又提出了本人利益范围的模糊性,正是这一点导致了代理人的自利空间产生,并认为要以立法、行政法规设定股东利益的边界,而代理人就应当在边界之内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接下来,张巍副教授提到了董事的信义义务,探讨了董事信义义务的指向对象究竟仅有公司还是包括股东,还涉及了信义义务相关的诉讼问题。谈到董事的忠实义务时,张巍副教授说到了公司法修订草案二审稿第183条的关于董事例外利用公司商业机会的条款。此外,他认为,给董事设定监督义务需要从实际生活角度考虑董事会的人合属性,不能对董事的监督职能过于苛求。
在说到董事勤勉义务时,张巍副教授用了“好心办坏事”这个生动活泼的俗语对勤勉义务进行了形象的解释,让在场的同学们颇有感悟。同时,他重点阐述了商业判断规则对董事的激励作用。他告诉同学们,董事与股东之间的关系具有很强的特殊性,与其他专家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具有差异性,其差别正在于董事与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而后,他还继续讨论了公司法修订中关于授权资本制和董事对第三人的责任等问题。
最后,张巍副教授向我们介绍了他所任教的新加坡管理大学,并分享了其JD、LLM等学位的设置情况。该所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资源丰富的新加坡大学,在场同学纷纷表示了对新加坡留学的强烈兴趣。
在讲座的评议环节,刘新民副教授对张巍副教授的讲座内容进行了细致的总结和深入的阐释,并表示对张巍副教授的发言有很深的认同感。张巍副教授对刘新民副教授提出的观点也给出了热情的回复。
在提问环节中,有同学对公司法修订草案二审稿规定了我国授权资本制与认缴制相结合的制度,学界对此有不少观点认为可能会进一步空置资本的地位提出疑问。张巍副教授的看法是:公司资本本就是一个拟制概念,归根到底要看公司资产,法定资本制就此对授权资本制并无明显优势,反而可能桎梏公司的发展。认缴制与授权资本制的结合确实有待讨论,他对此持谨慎态度。
还有同学提问了关于公司法修订草案一审稿中授权资本制下董事会发行新股限制问题。张巍副教授表示应当考虑商业逻辑,认为董事会在没有利益冲突的情况下不会突破一般的商业惯例,不断向特定股东增发新股,制造大股东来对自身造成约束。如果对这种情况有顾虑,可以再增设一个增发新股的总量限制。
讲座的最后,我院段磊副教授对张巍副教授的到来再次表示感谢,向其赠送了本次讲座的专属定制海报并合影留念。在热烈的掌声下,本次讲座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