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与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举行合作签约仪式暨交流座谈会,共同签署关于进一步深化院校合作、共育法治人才的合作协议,并针对探索院校协同育人新模式展开交流研讨。法学院党委书记岑峨,副院长李帅以及实验实训中心副主任曹文韫,长宁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飞,党组成员、副院长沈建坤,审监庭庭长卫晓蓓,审监庭副庭长于鹏,政治部副主任顾海军和干警代表参加签约。
为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育人,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与长宁区人民法院签署合作协议。该协议包括法治人才培养、法治理论研究、社会纠纷化解、专家互聘、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党建共建等方面,力争推动双方在法律实务培训与理论研究、司法工作实践、党建联建等方面融合发展、合作共赢。
协议签订后,双方紧紧围绕实际需求展开深度交流。长宁法院就双方党团共建合作发出邀请,提出中短期相结合的灵活性实习安排思路以及菜单式合作方式;法学院针对课题研究、专家研讨会以及实务导师聘任等问题发表意见,并提出“从点到面”逐步深化合作。
未来,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将与长宁区人民法院携手并进,让丰富的教学资源、实践资源实现充分流动、提升效用,推动形成全方位、高效能的院校共建新格局。
文字 | 王晓凤
排版 | 蔡羽柔
编辑 | 汪 望
审核 | 李 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