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新法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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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05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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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布《校外培训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推动校外培训监管法治化

自2021年7月出台的“双减”政策全面落实以来,一度风生水起的教培行业受到严管,但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个别机构“卷款跑路”、违规隐蔽开展校外培训等问题仍层出不穷。教育部近日发布《校外培训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引发社会瞩目,“条例”首次将校外培训治理的行政政策上升为法律规范,意图引导校外培训活动规范、有序发展。

为校外培训监管提供有效法律支撑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任海涛教授在接受本报《新法讯》采访时表示,此前“双减”政策的主要着力点是打击校外培训规模过大、资本过度介入、违法违规频发等乱象,整顿治理行业生态色彩较为浓厚,而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则主要是为了发挥“引导”和“规范”作用,在延续“双减”政策“不得超前培训”“不得在节假日培训”“在职人员不得从事培训”等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校外培训机构应为“非营利性法人”、收费需按照政府指导价等内容。

广西大学法学院管华教授认为,“征求意见稿”之精神与“双减”要求一脉相承,以立法形式将政策法制化,把政策治理的成功经验上升为法律。“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是推动校外培训监管法治化的重要举措,将为校外培训监管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撑。针对此前政策存在的一刀切、损害培训机构及其从业者利益等情况,本次“征求意见稿”也作了适度的调整,兼顾了合法教培机构的正当权益。

任海涛则认为,教培行业“全面禁止”并非一刀切的行政命令,而是对行业乱象和风险的集中整治;“慢慢复苏”也并不意味着放松对教培行业的监管,而是在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前提下,逐步恢复正常的教培活动,使之回归有序规范的市场秩序。引导其形成正确的办学理念,明确其“补充学校教育”的定位,在办学规模上依然应当严格控制,不得无序扩张,扰乱教育行业的发展生态。

建议开放大学生家教、科技竞赛和培训

“双减”政策落地后,严厉规制教培行业。国务院曾在2022年底发布“双减”报告,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培训机构数量由原来的12.4万个骤减至4932个,压减率96%;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由原来的263个减至34个,压减率87.1%。

在任海涛看来,要推动教培行业有序恢复,应明确其辅助性和服务性定位,不得超越学校教育的范畴和要求;还要提高教培的教学与管理水平,不得开展超前超标的教培课程,不得从事违规的教培行为;此外,要坚持以规范为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擅自变更教培项目、场地、时间等,不得随意提高教培收费标准。

“教培行业有序恢复的根本在于遵循《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要尊重合法取得的许可。”管华说,要适时开放大学生家教、科技竞赛和培训。建议增加“大学生可以勤工俭学形式开展家教”的条款。校外培训监管立法为大学生家教行为预留空间,是基于上位法的规定、劳动教育的重要性、教育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缓解经济压力的合理考量。此外,建议体现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的精神,增加“鼓励校外培训机构参与科技类竞赛”的规定。虽然以竞赛为目的的培训往往要求大量时间、精力和资金的投入,且过于强调应试和竞争成绩,给学生及家长带来身心压力和焦虑,有必要对以竞赛为目的的校外培训作出适当限制,但是,科技竞赛同样是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有效途径,应当鼓励校外培训规范参与科技竞赛,助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提高青少年科学素质。

任海涛认为,后续落实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向社会公布“条例”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实施效果等,消除教培行业和社会公众的疑虑;加强政策执行和监督,健全校外培训的审批、备案、监督、处罚等制度;加强政策研究,定期对“条例”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及时根据实际需要和社会反馈的意见建议,对政策进行调整;同时,继续保持对教培机构的严格监管态势,“条例”出台后,要严格依法督查,继续打击未经审批、超前教育、收费不合理等校外培训的违法违规行为。  (记者  朱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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