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评估报告影响不断增强,世界各国都非常注重对营商环境的改革。2018年是上海改善营商环境年。昨天下午,由上海法治报协办、上海市法学会主办的第37期“会员之声”研讨会就以“国际视野下营商环境的优化和法治建设”为主题展开。有专家建议,作为营商环境建设的重点,“放管服”改革目前重点在“放”,但还需要在“管”和“服”方面下功夫。
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林国平在致辞时就说到,当前,营商环境建设的核心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放管服”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然而,这一改革与群众的期盼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要严格按照中央和市委要求,要继续抓好“放管服”改革这一牛鼻子,加大“放”的力度,强化“管”的能力,提升“服”的水平,按照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进一步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把该放的放彻底,该管的管到位,该服的服务到家,更好地为本市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和营商环境保障。
杨浦区人民法院院长任湧飞在交流杨浦经验时表示,杨浦区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司法保障的12条实施意见》,坚持国际化原则、法治化原则和便利化原则。在降低诉讼成本,简化破产流程,加大产权保护,服务创新之城,防范金融风险,助力职能转变、兑现胜诉权益、推动平安建设等方面,出台了一些相对具体的实施意见。
奉贤区人民法院院长何斌介绍了目前奉贤区人民法院在配合奉贤区打造“东方美谷”营商环境法治建设的一些举措。他同时提到,破解执行难也是法院配合营商环境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
闵行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国泉则是分享了闵行区人民法院在营商环境法治建设中的一些经验体会,他特别提到知识产权保护也应在营商环境法治建设中受到重视,也回应了一些多元司法需求。
上海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凤章则提出,制度是最重要的营商环境和资源,在注重营商环境便利的同时,也要重视政府对于契约精神的遵守。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的蒋红珍副院长从法学教育的视角来分析了世行的营商环境报告。她说,中国的营商环境评估报告一方面体现了这几年来司法改革的成效,另一方面也对法学院的人才培养标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外,她还表示,目前营商改革重点在于“放管服”中的“放”,也应关注政府的管理和服务。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的刘迎霜教授发言从华师大法学院正在研究的关于营商环境标准课题展开。她介绍,要形成国内各个城市适用的客观的营商环境标准,就需要对标世行、关注国情。经过前期的大量调研和研究,他们已经初步确定了六个一级指标,分别是:市场的进入与退出、融资、劳动力获得、市场监管影响、纠纷解决和税费缴纳。
此次活动的其他协办单位还有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上海大学法学院、杨浦区人民法院、奉贤区人民法院及上海劲达律师事务所。
(上海法治报、上海市法学会联合报道)
作者 | 徐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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