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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与我院签署合作协议

       
       2017年5月20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在南京驻地接收首批法律实习生,并召开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与华东地区部分法学院(校)合作协议签署暨“法治人才的基本素养”专题研讨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第三巡回法庭分党组书记、庭长江必新出席并讲话。江必新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站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和全局高度,深刻阐释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作用、历史意义和目标要求,系统阐述了法治人才培养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意义,明确提出政法院系和实务部门要加强资源共享和交流互动。第三巡回法庭和巡回区各法学院(校),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髓和实质,全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部署的重大任务,充分认识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的重要意义,共同肩负起繁荣法学研究、推动法治实践发展的历史重任。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作为来自华东地区的12所法学院(校)之一、上海市5所法学院(校)之一,与第三巡回法庭签署合作协议、建立了合作关系。其它签约法学院(校)分别为:南京大学法学院、东南大学法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复旦大学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厦门大学法学院、南昌大学法学院。受张志铭院长委托,岑峨副院长代表华东师大法学院参加签约仪式并作主题发言。我院许健、张郑军同学作为第三巡回法庭首批法律实习生随同参加会议。
 
       签约仪式阶段,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分党组副书记、副庭长王旭光代表第三巡回法庭,与岑峨副院长交换合作协议书。
 


 
       在“法治人才的基本素养”专题研讨会阶段,岑峨首先代表张志铭院长向与会的各位领导、专家对华东师范大法学院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之后,岑峨从法学院的院训“奉法守正,知行合一”出发,联系习总书记提出的“知是基础、是前提,行是重点、是关键,必须以知促行、以行促知,做到知行合一”的要求,阐述了对法治人才基本素养的理解,即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基础,掌握相当的职业技能;具备较高的道德素养;具备复合型知识背景。并与大家分享了在张志铭院长倡导的法律职业教育理念的指导下,我院充分发挥华东师大学科发展的综合优势、注重法科学生人文素质的培养,以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研究院、企业合规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为依托,加强与实务界联系与交流的经验。最后,岑峨援引张志铭院长对我院学生的寄语“法学注重秩序规范,但其本色是人文,法科生要奉法守正、知行合一,有关怀、识时务、讲方法”,对法治人才的基本素养及其养成做出总结。并感谢第三巡回法庭提供的宝贵机会,希望我们的法律实习生在主审法官的指导下,努力实现最高院江必新副院长指出的破茧成蝶的飞跃和提升,成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所需要的优秀法治人才。
 
       会议结束后,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的各位领导和主审法官与参加会议的各院校领导、专家及法律实习生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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