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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中国的立法体制研究》课题组在京沪召开阶段性课题研讨会


      由我校立法与法治战略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陈俊担任首席专家的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中国的立法体制研究》课题组于9月8日走访调研国务院法制办、港澳办相关部门,并先后于9月9日和9月26日在北京和上海召开课题组成员和实务部门专家共同参加的阶段性课题研讨会。
 
      9月9日,在北京市人大法制办三处处长王爱声主持下,与会人员在北京市人大常委会210会议室召开了“人大主导立法”子课题研讨会。与会专家围绕地方人大和政府立法的关系、地方人大主导作用的发挥、对“地方重大问题”的理解、北京市人大典型立法例等展开了热烈的互动探讨,形成了不少共识,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研讨会的具体观点也直面现实问题并提出了相关建言。北京市人大三处处长王爱声首先就人大立法涉及体制的一些问题包括行政体制问题提出完善化走向。随后,北京市人大四处处长刘将认为,北京市人大重视发挥人大专委会的专业优势,同时由于北京市人大专委会法工委编制有限,需要在扩大公众立法参与等渠道上做些加法。北京市人大信息处处长樊斌认为,人大立法收集信息的力量和技术有待加强,要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并且要实现精英立法与大众立法相结合。北京市人大内司办李放处长提出随着社会发展,内务社会领域的地方立法任务越来越重,社会领域立法成为短板,应着力加强;北京市人大选择居家养老条例作为典型立法,实现了人大主导立法、政府部门参与、发挥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作用三方面的有机结合。北京市人大洪红处长提出目前一些行政管理事项属于“九龙治水”,多部门都在管理,而立法上的规定较模糊甚至只规定一个部门,造成实际执法中的问题。市人大赵晓琦等处室干部还补充了地方立法应考虑成本、预算问题,在立项上把好关等建言。
 
 
      最后,陈俊教授代表课题组感谢与会专家的建言探讨,并主持商讨了后续调研事宜。
 
      9月26日,课题组部分成员在上海市政府行政法制研究所召开“政府立法问题”子课题研讨会。研讨会由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兼市行政法制研究所所长刘平主持,与会人员围绕子课题框架、内容结构及相应重点展开互动探讨,形成了诸多共识,推进了课题研究。
 
 
      市行政法制研究所王松林研究员首先对提纲及框架内容作了解读报告,随后大家围绕政府立法基本理论、政府立法历史沿革、中央和地方层面的政府立法问题、政府立法的完善等展开气氛热烈的互动探讨。市行政法制研究所陈书笋研究员认为政府立法域外考察的研究应结合高校和政府部门各自的优势,政府立法可对照《立法法》研究其空间,细化政府立法沿革和典型例子。随后,如松、天品、莉莉、凤梅等法制所研究人员,凌维慈、钮晓岗、郭晨、蔡国庆、王会等华师大法学院师生,也对国外情况比较、授权立法、政府立法完善等问题提供了与会建言及会后发言材料补充。
 
      刘平所长提炼总结了大家的观点,要求用历史眼光和时代潮流来梳理所涉内容,结合宪法、《立法法》的规定阐明行政立法的空间,加入公共政策和体制改革的背景,进一步深化探讨政府立法的合法性与合理性等问题。
最后,陈俊教授对研讨会取得的共识性成果及与会专家师生的建言探讨表示感谢,并对下阶段的研究工作作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