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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腾:中国古代政府之胥吏文化的初步形成

 
      2016年11月23日13:00,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主办、《师大法学》编辑部承办的师大法学青年论坛系列——“中国古代政府之胥吏文化的初步形成”讲座在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二教217顺利举行。
 
 
      本次讲座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朱腾副教授主讲,我院紫江青年学者于浩主持,陈融副教授、任海涛副教授、张伟副教授、晨晖学者孟凡壮等担任评议人。首先,于浩老师向在座的师生热情地介绍了朱腾副教授的研究方向以及学术成就,并对他的到来表示欢迎与感谢。
 
 
      随后,朱腾副教授以大量的史料研究为背景,用图文并茂的形式,就“中国古代政府之胥吏文化的初步形成”做专题报告。讲座一开始,朱腾副教授以清末名臣郭嵩焘的一段政治评述为线索,引出了本次讲座的主要内容——以先贤的论述为基础对秦县中的少吏展开细致的研究,描绘传统中国的胥吏文化图景。朱腾副教授主要从四个方面对秦县胥吏文化进行了详细介绍:第一部分介绍了秦县少吏的人员构成及工作状况,以《迁陵吏志》、睡虎地秦简《效律》等史书为证,阐述了秦朝时期“长吏仅三人,而少吏在人数上几乎就是县内吏员全部”的人员构成情况以及“秦县少吏深受其专长带来的业务之累”的工作状况。第二部分讲述了秦县少吏在名利上的待遇,从名和利即职位晋升和薪俸两方面考察了秦朝廷给予县衙少吏的待遇,得出了“晋升不易、薪俸微薄,可谓名利双失”的结论。第三部分描述了朝廷如何依托“法”与“德”来约束少吏的行为,一方面从律令规定、法律解释及文书写作等三方面考察了秦法对县内少吏们的约束,另一方面以战国时代“公私之分”的文化现象为线索由点及面地阐述了秦朝时期“吏德”的主要内涵,得出“秦法层层设防、德训谆谆教诲”的精彩结论。第四部分以实例分析的方式,从少吏们的两种具体工作“讯狱”和“授田”出发探究了秦朝廷用“法”与“德”来控驭少吏取得的实际效果,得出因财政平衡的需求等现实因素使得“朝廷对少吏之约束部分失灵”的结论。
 
 
      讲座结束后,进入评议环节。在于浩老师的主持下,我院多名老师均从自己专业角度对朱腾副教授的讲座做出了精彩的评议并针对讲座内容提出了各自的看法和疑惑,随后朱腾副教授一一作出回应,互动效果良好。最后,于浩老师做总结性发言。先是点评朱腾副教授的精彩讲座,并感谢朱腾副教授为法学院师生带来了一场思想盛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