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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校庆学术报告会第二场:中国依法治国的特点、内容和

 
      2018年10月22日下午14时,由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主办,《师大法学》编辑部承办的校庆学术报告会第二场——“中国依法治国的特点、内容和原则”在中北校区图书馆二楼报告厅隆重举行。本次讲座由上海文史馆馆长郝铁川教授主讲,我院吴泽勇教授主持,华东师范大学众多老师出席并参与评议。
 

 
      在讲座正式开始前,为了能让听众对本次讲座的主题有更为清晰的认识,郝教授简单介绍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我国的产生和演进的过程。即“依法治国”1996年2月8日由江泽民、1997年9月写入党的十五大报告、1999年3月载入我国宪法,习近平2014年12月在依法治国前面加上“全面”、并列入“四个全面”战略之中,2014年他还亲自提议将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十八届四中全会主题,并在这次全会上通过了党史上第一个关推进依法治国的决议。这表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经成为党和人民的坚定不移的选择。
 
      接下来,进入讲座的正式内容。郝教授首先阐述了中国依法治国的三个特点。第一,中国的依法治国是不同于西方政治体制的依法治国。中国政治体制的根本原则是民主集中制,而西方是分权制衡制。这一点决定了中西依法治国的目标有所不同。第二,中国的依法治国是不同于西方社会经济人口结构条件下的依法治国。中国依法治国面临从农业社会到工业社会、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工业社会到信息化社会的经济结构三个转型,这三个转型给依法治国带来了群体性纠纷多、社会关系不稳定的挑战。除了经济结构三个转型之外,还有一个金字塔型人口结构向橄榄型人口结构的转型。在橄榄型人口结构没有形成的情况下,依法治国面临容易发生社会动荡风险和社会诚信危机的挑战。这一切西方国家不曾遇到,我们无法照搬西方的法治模式来解决中国的问题。第三,中国的依法治国是不同于西方历史条件下的依法治国。西方具有王在法下的法治和宗教相结合传统,相对的中国具有王在法上的人治、德治传统,所以中国今后要走德治和法治相结合、法主德辅的道路。
 

 
      随后,郝教授介绍了中国依法治国的主要内容。第一,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民主执政、科学执政相统一。重点要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党在政里、党在法里,坚持把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到票箱里面出政权结合起来,坚持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兼顾少数,倾听不同意见。第二,人大依法行使国家主权。要落实人大的四大权力,改进人大代表制度,建立宪法诉讼制度。第三,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通过分析我国当下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时存在的诸多问题,郝教授得出结论——行政机关要坚持“法无授权不得行,法有授权必须行,行政作为程序化,违法行政受追究,合法行政受尊重”的权力行使原则。第四,司法机关公正司法。郝教授强调司法权和行政权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权力,应该尊重它们各自的运行规律,另外在司法权力行使方面要做到实体、程序以及形象的公正,并需要进一步完善人权司法保障以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最后一部分,郝教授谈及了中国依法治国的原则。首先,在我国的依法治国政策中秩序是前提,渐进是途径,综治是手段,所以应使这三者紧密结合以推进依法治国的发展;其次,要把握依法治国的阶段性,既要防止法律虚无主义,又要防止法治浪漫主义;最后,因为党的领导保证国家稳定,人民民主保证多数人统治,法治保证民主有边界,所以要坚持把党的领导、人民民主和依法治国相结合。


 
      整个讲座既有丰富的理论分析,又有生动的举例说明,让在场的老师和同学们受益匪浅;郝教授对于中国依法治国方针政策深入而细致的研究,也开启了大家新的思考空间与研究视野。最后,张惠虹书记代表法学院向郝铁川教授赠送了法学院特色纪念礼。讲座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