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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数据条例(草案)》专家研讨会在华东师大顺利举行

      11月8日下午,《上海市数据条例(草案)》专家研讨会在华东师范大学顺利举行。

      本次研讨会由上海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和华东师范大学长三角一体化法治研究院联合主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莫负春、华东师大副校长周傲英出席会议。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陆晓栋、法工委主任阎锐、法工委副主任张婷婷、市司法局副局长罗培新以及市人大财经委、市司法局、市经信委、市网信办、市大数据中心的有关同志,华东师大法学院、长三角一体化法治研究院、数据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等相关院系领导、老师参加会议。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陆晓栋主持会议。来自高校科研院所、市高院、市法学会、企业等十余位专家聚焦《上海市数据条例(草案)》中的“数据处理”定义、数据财产权益、个人信息保护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会议开始,市人大法制委陆晓栋主任简要介绍了《上海市数据条例(草案)》的立法背景。他表示,在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上海市数据条例(草案)》受到了各界的高度关注。现在正值《上海市数据条例(草案)》立法推进的关键期,需要对条例进行认真论证、慎重把握、稳妥处理。

        随后,华东师范大学周傲英副校长致欢迎辞。周傲英副校长代表华东师范大学向各位与会领导、专家表示欢迎,并感谢上海市人大对华东师大的信任与认可。他提到今年是华东师范大学七十周年校庆,七十年的光辉历程激励着新一代师大人继续潜心发展、攻坚克难。周傲英副校长还指出,华师大法学院近年来进步迅速,法学院正依托学校优势学科资源,积极推进多项交叉研究,其中也包括与数据领域学科进行合作。致辞后,周傲英副校长作为数据科学方面的专家,就数据立法的重要性、数据与信息的关系、数据的本质等问题进行了阐述,提出数据具有生产属性、科学属性和人文属性,数据立法应当引导企业进行有序、良性发展。
 

     在专家发言环节,线上、线下十余位专家围绕《上海市数据条例(草案)》中的焦点问题进行了精彩发言。其中,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龙卫球教授、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院长金可可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许可副教授通过视频在线发言。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叶必丰、华东师范大学长三角一体化法治研究院院长刘平、上海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施伟东、上海高院民事审判庭三级高级法官程小勇、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何渊、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军、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高级律师索子璇在会议现场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龙卫球教授从数据可否产权化、现行法对数据的保护、现行法中数据产权化的可行性空间,以及特殊数据领域对数据产权化的影响等方面出发,就《上海市数据条例(草案)》中的数据权益问题提出了修改意见。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院长金可可教授针对如何完善《上海市数据条例(草案)》第二条“数据处理”的定义,以及第十二条数据权益的规定进行了分析。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许可副教授对《上海市数据条例(草案)》第二条中“数据处理”的含义进行了分析,并对第二章数据权益各条款进行了评析。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叶必丰教授认为,《上海市数据条例(草案)》规定数据财产权益,是一个立法上的创新,应在促进数据流通的同时,同时注意与上位法之间的关系。

      华东师范大学长三角一体化法治研究院院长刘平教授认为,上海市数据立法属于地方立法,是实施性的立法。在数据领域进行地方立法,一方面需要注意《立法法》上对法律保留事项的规定,另一方面应持开放态度。

      上海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施伟东指出,数据条例的立法初衷是为上海率先开展的数据流通与交易活动提供合法环境。他对《上海市数据条例(草案)》第二章中的关键条款进行评析,并对第十二条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

      上海高院民事审判庭程小勇法官结合民事审判经验,对条例与数据权益有关的条款,在审判实践中可能遇到的情况进行了分析。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何渊副教授认为,数据财产权益应在个人信息和非个人信息数据区分下探讨。另外,可以从法律、技术与管理的逻辑展开数据问题的解决,并可从数字化治理的角度来整体理解数据立法。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王军副教授从行政法角度展开,认为作为实施性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应当将上位法用足、用好。对于条例草案第十二条,他提出两个具体修改方案,并进行了详细阐述。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高级律师索子璇在发言中阐述了华为对数据权属立法 “四个有利于”的观点。

        专家发言结束后,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莫负春副主任总结讲话。莫负春副主任从立法定位、数字经济的发展趋势、数据权益的构建等方面,结合专家意见进行了总结。

      莫负春副主任指出,新冠疫情爆发以来,数字技术、数字经济在抗击疫情、恢复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要明确立法定位,结合地方立法先行先试的特点,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本次数据条例的制定对数据产业发展、数据运用中的一系列问题进行规范,促进经济发展。

      会议在各位与会人员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近年来,数据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上海市数据产业规模迅速发展,新业态不断涌现,全面推进上海数字化转型、数据产业发展意义深远。华东师大一直践行大学使命与但当,为上海市立法工作乃至上海城市发展贡献师大智慧。在学校大力支持下,华东师大法学院与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展开多层次合作。2020年,华东师范大学依托法学等优势学科,与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共同建立长三角一体化法治研究院。华东师大法学院与长三角一体化法治研究院将继续依托学科优势与人才优势,深度服务国家战略,为上海发展提供研究保障,助力城市发展与区域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