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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因果关系理论的现状与展望”学术讲座顺利举行

       2022年4月10日下午,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刑事法治研究中心系列学术讲座——“刑法因果关系理论的现状与展望”在线上顺利举行。本次讲座邀请到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黎宏教授作为主讲人,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家林、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孙运梁、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柏浪涛教授以及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邓毅丞担任与谈人,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钱叶六教授主持。法学院众多师生以及司法实务部门有关人士参加,线上会议室“座无虚席”。

       讲座开始前,钱叶六教授从中外刑法学术史的角度对因果关系理论进行了简要梳理,同时向听众介绍了黎宏教授在因果关系理论上的基本立场,并对黎宏教授的传经授业表示热烈欢迎与期待。

       讲座伊始,黎宏老师以禅语中“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三个境界为引表达了自己多年来对因果关系问题进行研究时的变化。接着,黎宏老师从两起案例引出问题,分析后得出因果关系判断没有必要采“归因和归责”的两阶层判断路径的结论。然后,在事实因果关系论部分,对假定的消除条件说、规范条件说和合法则的条件说进行了介绍和评价。在法律因果关系部分,以日本大阪南港案为例揭示相当因果关系说的危机及缺陷;同时也表达了对客观归责理论的疑问。在报告的最后,黎老师就因果关系的判断表达了自己的立场:首先,在构成要件符合性的判断上,应当既包括事实的判断又包括规范的判断。并再次重申对“归因+归责”的两阶层判断路径的质疑。其次,在因果关系判断上应坚持行为的危险现实化,即危害行为蕴含的危险是否在因果进程中得到实现。黎老师着重论述了行为危险现实化说的基本要义和判断路径,并就存在介入因素、被害人有特殊体质两种情形的现实案例展开了具体的分析。

       在评议互动环节,四位与谈嘉宾感谢了黎老师带来的这场学术盛宴,分别针对黎宏教授的分享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并通过交流碰撞出了绚烂的学术火花。

       武汉大学陈家林教授在与谈中提到,对于归因与归责是否存在层次划分的必要性,在这一问题的探讨上还需要对我国国内以及日本学界的条件说与德国的条件说进行前提性区分,其对于行为危险的现实化理论是否完全不考虑相当性,也是值得疑问的。因为,因果关系的判断只要考虑价值判断,就应当考虑相当性的判断。另外,陈教授对轻微的暴力导致特殊体质死亡中是不是要承认因果关系,也提出了疑问。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孙运梁教授在与谈时,首先对危险现实化理论在我国司法实践上的具体运用情况进行了简要介绍。危险现实化理论是条件说和相当因果关系说的吸收和糅合,其在法不允许的危险这一层面难以进行纯粹的事实判断。进一步地,孙教授认为,条件公式是因果关系判断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在确定有条件关系的基础上再进行客观归责的判断,而且这种归责的判断是一种规范、实质的判断。

       我院柏浪涛教授接着进行了与谈,他在基本立场上赞同黎宏教授所主张的危险现实化理论,但通过两个案例提出了一些疑问:一是非违章行为致人死亡时,因果关系是否存在;二是在相关因果关系进程错误案例中行为人的先行行为和后续实施的行为究竟是存在接续性还是并列性,这会影响到影响到因果关系的判断。

       与谈人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邓毅丞副教授就事实归因与规范归责的一体化趋势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并在因果关系的判断标准上提出了疑问。

       最后,黎宏教授对四位与谈人的精彩评议表示真诚的感谢,并结合评议的内容逐一进行了细致的回应。

       讲座尾声,钱叶六教授代表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向黎宏教授的精彩分享表示感谢,并期待黎宏教授日后能够再次来法学院进行交流。在热烈的欢送声中,本次讲座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