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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大法学青年论坛系列的11讲 | “审判中心主义”的前世和今生:中西比较


      2018年5月21日下午15:00,师大法学青年论坛系列——“‘审判中心主义’的前世和今生:中西比较”在闵行校区法学院楼204室隆重举行。本次讲座由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主办,《师大法学》编辑部承办,重庆大学法学院特聘研究员佀化强主讲,我院讲师樊传明主持。我院钱叶六教授、紫江青年学者于浩参与评议。
 

      讲座开始前,樊传明老师对佀老师做了简要的介绍,并对他的到来表示欢迎。


      第一部分,佀老师向大家介绍了“审判中心主义的前世1:保护法官”。他指出,西方公共知悉和私人知悉的区分导出了法庭内外的异化,并由此造就了西方“唯有在法庭内提交的证据才具有法律后果”等法律遗产。

      第二部分,佀老师向大家介绍了“审判中心主义的前世2:国体和国家理性下的叛国罪审判”。他首先对国体进行了阐释,并根据“身体政治”等命题分析了叛国罪的审前、审判程序与普通程序非常不同的原因与表现,并在之后总结了审判中心主义的两副面孔:第一副指其功能是法官的避罪工具,与真实性无关;第二副指在反对国家理性的基础上,刑事诉讼的伟大转型。

      第三部分,佀老师阐述了“西方审判中心主义的今生:固有缺陷及其克服”,并在其后阐述了当前中国“审判中心主义”改革存在的问题,即“为了防止冤假错案、获知真相而错误选择审判中心主义,但同时选择客观性较强的卷宗并将审判标准前置,其逻辑运行结果在强化同质化的同时可能架空审判中心主义”。